轉知:「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3條、第5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14年6月4日修正發布。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6月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46845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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