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據行政院114年10月9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3號函辦理。
1.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修正條文.pdf
2.修正總說明.pdf
3.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