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學生到考獎勵金」申請辦法

說明:

一、依據縣府114年10月29日府民客字第1143312229號函修正之「114年新竹縣客語認證中心學校實施計畫(如附件)」規定辦理。

二、縣府業檢送上開修正計畫,新增核發學生到考獎勵金新臺幣500元。

(1)本校學生若有參加9月客語認證竹仁團體報名者,學生無需繳交資料,由學校檢附資料申請即可。

(2)本校學生若有參加12月客語認證竹仁團體報名者,請於考試結束後,將「加蓋到考證明章之准考證」交到教務處,由學校協助申請。

(3)本校學生若自行報名114年1月~11月客語認證考試梯次者,請於11/24(一)放學前將到考證明文件(如加戳到考證明章之准考證、成績單或合格證書影本等足以證明到考之資料)交到教務處,由學校協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