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5年3月25日文版字第11530079051號函辦理。
二、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及「台語人才培訓」四大類。
三、115年度第二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5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請逕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ov.tw/mfk)線上報名。
四、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及提案說明各1份,相關資訊及申請交付文件,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進一步查詢。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