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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推動公教志工志願服務計畫案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1月4日府人給字第1094612767號函頒之「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教志工志願服務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縣政服務品質,期以借重豐富公教經驗之現職及退休公教人力推動公教志工志願服務,為建立資料庫並進行志工遴選事項以媒合公教志工志願服務,說明如下:
(一)建立資料庫:請協助盤點志工服務業務需求,以不涉公權力、責任性、財產性、保密性為原則,提供適合志工協助辦理之事務,填報「現有得運用公教志工人力之業務職缺調查表」。
(二)志工遴選:請協助調查所屬現職及退休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之意願,並安排初步篩選之面談,以瞭解志工個人服務時間意願、服務項目及評核其適合服務項目,並注意其品德及應對態度是否適合擔任志工服務工作。經上開初選之名單,請填報「公教志工志願服務意願調查表」。
三、有意參加者請於110年2月25日前逕向本校人事室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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