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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訊息

一、 申請資格
(一) 戶籍設於新竹市
(二) 114學年度國民中學七年級新生
(三) 具學術性向資優特質,且於專長學科有優異表現者。

二、鑑定計畫(含相關表件)及鑑定流程說明請參閱以下網頁
https://www.hc.edu.tw/edub/basic/Detail_News.aspx?fid=4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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