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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繪畫類有低、中、高年級組,其餘類別均只有中、高年級組),各類作品規定請參閱附件。

*書法類送件作品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須依初賽承辦單位通知參加現場書寫,由承辦單位將現場書寫作品送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進行決賽(未參加複選現場書寫者,視同放棄,不頒予任何獎項;現場書寫作品未達水準者,得予降等,或不頒予任何獎項)。

*學生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標的(如生成式人工智慧產生之成果)不得參賽。

*欲參加比賽的學生,請於9/19(五)前交給導師送件參加校內初選。逾時不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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