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竹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音樂類及美術類)各校招生暨插班生鑑定招生簡章,鼓勵具有美術、音樂藝術才能學生踴躍報名
一、 依據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實施計畫辦理。
二、鑑定對象:
(一)藝術才能班入班新生為設籍本縣具備藝術才能優異特質之國小二年級升國小三年級學生及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
(二)藝術才能班插班生為設籍本縣國民中學本(114)學年度現七年級、八年級學生及國民小學本 (114) 學年度現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學生,依各設有藝術才能班學校之招生簡章為準 。
三、鑑定管道:可選擇管道一書面審查或管道二術科測驗方式參加鑑定, 鑑定流程請自行參閱各校簡章。
四、本縣設有藝術才能班學校如下:
(一)美術類:新社國小、竹北國中、竹東國中。
(二)音樂類:仁愛國中、博愛國中、成功國中、二重國中、自強國中、關西國中、湖口國中。
五、檢附各校藝術才能班招生簡章(請點選下列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