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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北市竹仁國民小學112學年度 第2梯次1~6次代理(課)教師甄選公告【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 依據「中小學教師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及教育部、新竹縣政府所訂之有關規定。
二、 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為雙重國籍身分。
(二)最近3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或未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決)確定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各款情事者及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如發現,錄取後取消其資格,經聘任者依規解聘。
(三)代理教師應專任,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課、兼職。
(四)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教師報名。
三、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民國112年7月31日(星期一)
1.報考資格:需具國民小學各科(類)、特教合格教師證書。
2.報名日期:民國112年7月31日(星期一)08時00分至09時00分。
3.甄選時間:民國112年7月31日(星期一)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一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
(二)第二次甄選日期:民國112年8月1日(星期二)
1.報考資格: 具國民小學各科(類)、特教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2年8月1日 (星期二)08時00分至09時00分。
3.甄選時間:民國112年8月1日(星期二)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二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選。
(三)第三次甄選日期:民國112年8月2日(星期三)
1.報考資格: 具國民小學各科(類)、特教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2年8月2日(星期三)08時00分至09時00分。
3.甄選時間:民國112年8月2日(星期三)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三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日期:民國112年8月3日(星期四)
1.報考資格: 具國民小學各科(類)、特教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2年8月3日(星期四)08時00分至09時00分。
3.甄選時間:民國112年8月3日(星期四)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四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日期:民國112年8月4日(星期五)
1.報考資格: 具國民小學各科(類)、特教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2年8月4日(星期五)08時00分至09時00分。
3.甄選時間:民國112年8月4日(星期五)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五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六次甄選。
(六)第六次甄選日期:民國112年8月7日(星期一)
1.報考資格: 具國民小學各科(類)、特教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2年8月7日(星期一)08時00分至09時00分。
3.甄選時間:民國112年8月7日(星期一)10時0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四、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電話:03-5552472轉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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